
花30万买12瓶茅台5瓶是假酒 尴尬饭局引发赔偿争议!一场为宴请重要宾客精心筹备的饭局,因为一杯“味道不对”的茅台酒陷入了极度尴尬的境地。

四川德阳的魏先生在2025年10月1日于广汉市广盛昌食品经营部花费30.8万元购买了两件共12瓶“50年茅台酒”。后来,1瓶送检被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5瓶被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与公司产品特征不相符”。

尽管手握鉴定报告,商家当初还书面承诺“假一赔十”,但魏先生的维权过程并不顺利。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魏先生因公司接待需求,长期与广盛昌经营部合作,并对其颇为信任。这批茅台酒中,4瓶为2004年至2011年批次的茅台50年,单价高达28000元;另外8瓶为2023年至2025年批次的茅台50年,单价为24500元。整批酒水总价30.8万元。广盛昌经营部出具的出库单不仅标注了每瓶酒的瓶身编号,还在显眼位置写明“假一赔十”的承诺。

订购的这批茅台送出几瓶后,在一次重要宴请中开了瓶。客人仅饮几杯后便说:“这酒有点不对!”这句话让在场的人面面相觑。魏先生当场拨通了酒水提供商广盛昌经营部的电话,并开启免提,试图求证。对方态度坚决,一口咬定“酒没问题,假一赔十”,当场拒绝了魏先生的退货要求。

魏先生委托妹妹将1瓶2024年出厂的茅台酒送往广东中九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该机构的检测结论是:依据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GB/T18356-2007》中感官要求,经综合判定,本品不符合标准要求。面对这份报告,销售商广盛昌经营部以及供货商均表示不认可,坚称只相信茅台官方的鉴定结果。
无奈之下,魏先生拨打市长热线投诉,广汉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受理并介入调查,茅台官方也派员前往广汉调查取证。最终,经广汉市市场监管局委托,1瓶瓶号为AH000959的陈年贵州茅台酒(50年)被正式送往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自身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权威鉴定。茅台出具的官方酒质鉴定报告显示,送检酒样与公司产品特征不相符。同年12月15日,魏先生再次将另外4瓶茅台酒送检,鉴定结果依旧相同。
魏先生正式向销售商广盛昌经营部提出索赔,要求退一赔三。然而,销售商虽然承认酒出自自家门店,也认可鉴定报告,但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与魏先生达成一致。魏先生认为自己的让步在法律框架内是合理诉求,却依然未能打破僵局。
广盛昌经营部负责人祝某和王某表示,他们只是中间商,挣点差价,事发后也在积极与上家沟通,但因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未能达成一致。供货商李某承认这批货是从多个收老酒的店铺东拼西凑来的,赚了2000多元。对于赔偿方案,李某曾与魏先生商量过“退一赔12瓶老酒”,但未达成一致。
截至记者发稿时,魏先生与广盛昌、明洋酒水三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魏先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权,让售假商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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